
学习安全事故 案例有感
近日,一分厂各车间、各班组利用班前班后会认真学习了关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2·2”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关通报。
2017年2月2日早上6时许,济钢公司炼铁厂车间轨道列车在由西向东运行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机车导航工李某不幸遇难。
学习完事故案例后,非常震惊。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幸福与喜悦之中,灾难又一次毁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沉痛的叹息之后,我们不禁猜测,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是人为原因?还是制度原因?我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人,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所导致。
回顾以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大小事故,“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是主要原因。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凭个人的主观意志来做事,不思后果,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不认真履行工作制度和流程,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环节,我行我素,总认为自己是对的,满不在乎,麻痹大意,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工作中人员管理不到位,同事相互监督不到位,员工执行不到位,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安全工作从公司到分厂,从车间到班组,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是会出现安全事故呢?我们之中有的人心存侥幸、图省事,放松了警惕,进行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对自己、同事和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会给家人、同事带来大的伤害,会给公司造成大的损失。
总而言之,希望我们在岗的每位员工都能引以为戒,要做到“四不伤害”。工作中不能因其琐碎而掉以轻心,一定要时刻牢记安全,“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的明白人。安全无小事,希望大家都能用自己的责任心,去换取持续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