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于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胜利闭幕。这是我们党、国家进入新时代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是对十八大以来我党各项事业的全面客观总结,是当前和今后我党、我国的奋斗目标与方向,是全党智慧的理论结晶。共青团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后备军,万洋团员是我们集团公司事业的未来与希望,全体团员学好报告精神,对我们国家的事业、对万洋的未来、对我们自身理论素质的提高都有重大作用,经集团公司团委研究,制订本学习宣贯方案。

  一、学习宣贯时间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二、学习宣贯组织安排及范围

  (一)一个团支部为一个学习单位,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和学习。

  (二)宣贯学习范围由共青团员逐步扩展到辖区广大职工。

  三、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0日

  (一)各单位由一名支委负责宣传发动工作。

  (二)利用辖区板报大力宣传动员,召开团员大会宣传发动,在团员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报告、讲报告的高潮。

  (三)各支部以从正规网站摘取、支部之间借阅报告等形式获取相关资料,用于学习。

  四、组织学习阶段

  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2月31日

  (一)各单位由一名支委负责学习阶段的工作。

  (二)对团员较多或辖区单位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划分学习小组,指定学习小组负责人。

  (三)支部委员要带头学习,亲自在本支部讲课。

  (四)各支部书记(委员)择机到其他支部讲课一次。分别是:机关支部——一分厂支部;一分厂支部——二分厂支部;二分厂支部——五分厂支部;五分厂支部——金银制品支部;金银制品支部——机关支部。

  (五)在11月、12月份,各支部要自行组织团员大会集中学习一次。

  (六)在学习过程中,各支部要精心组织、注重效果,让每名团员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心得,使团员之间共同提升。

  (七)有条件的支部在报经团委批准后,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讲课。

  (八)各支部在学习过程中要求每名团员至少交一份书面学习心得,并在支部内交流。

  (九)各支部做好各小组、支部的宣贯、学习记录。

  (十)鼓励各支部创新学习方式,加强各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

  五、学习过程监督与效果检验

  时间:2017年11月——2018年1月

  (一)团委委员不定期深入各支部了解学习情况。

  (二)团委宣传委员根据各支部报送的学习情况,及时在公司企微平台推送发布。

  (三)鼓励各支部在《万洋报》宣传本支部的学习情况。

  (四)公司团委拟在年底或年初举行十九大精神学习演讲比赛。

  (五)学习结束后,团委根据方案要求,检验各支部的学习情况。

  (六)公司团委拟在2018年1月进行本次学习活动的全面总结。

  六、其他要求

  (一)根据活动进度,各单位在2017年12月下旬报送5篇学习心得至团委学习委员处。

  (二)公司团委宣传委员负责与公司综合办协调,在《万洋报》以专版形式刊出学习心得和活动报道。

  (三)演讲比赛和此次活动总结时,公司团委负责邀请公司党委或集团公司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