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交通文明 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 万洋集团举行“安全骑行”头盔发放仪式

本报讯  7月5日上午,万洋集团在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举行“安全骑行”安全头盔及马甲免费发放仪式,集团公司总经理卢振海、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战芳、副总经理卢均胜、济源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史宏伟、思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牛泽昌等领导受邀参加发放仪式,集团公司150余名职工代表参加仪式活动。

发放仪式上,济源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史宏伟大队长通过讲解电动车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广大员工宣传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呼吁员工从自身做起,关注交通安全。

思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牛泽昌在讲话中希望大家能充分认识骑行中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最后,集团公司总经理卢振海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坚决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严禁闯红灯。二是要及时登记上牌。为了自身和交管安全,请及时登记上牌,方便车辆管理,更利于自身利益。三是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带系到适当位置。四是家人要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五是要购买质量达标的头盔。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六是要限制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七是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活动结束后,广大员工纷纷表示,集团公司的关爱很贴心、很温暖,并承诺要更加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